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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了地,丁男才需要交租纳调,老和小是不用交租纳调,也不用服役的。
而如果是黑户,自然更不用交租纳调服役了。
所以朝廷对此很不满,然后派地方严格清查户籍,还特别要求地方官吏,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这就是大索貌阅。
通过这种方法,当年新增了几十万户,一百多万人口。
而后来还要求析籍分户,则是因为虽然大隋收租派役是以丁为本,可有些杂瑶摊派等,却又是以户为单位的。
比如说义仓粮,义仓粮是朝廷让地方设立的一种储备粮仓,让地方百姓每年交纳一定粮食,然后备荒之用。
本来开始是自愿交多少就多少,后来朝廷规定了纳粮标准,必须得交,人人都要交,一开始是按田来交,一亩地纳粮两升。后来又规定,无地的商贾等,也一样要交,怎么交呢定户等,按你家的财产多少,来定等级,然后每年就按相应等级,交纳相应数量的粮。
再到如今,变成了既要按亩纳粮,又要按户出粮。
这样一来,如果你一大家子四五代同堂,都登记一户,那官府就要少收很多钱。甚至地方上许多杂派,也都是按户来征,户少就影响征收数量。
因此,朝廷特别规定,大功以下必须得分户。
但是呢,因为民间习俗,所以朝廷一面立法要求大功以下分户,一面又鼓励大家同居共财。
就是你要到官府来分户,各弄一个户头,但是呢,官府又鼓励你们一家子人开开心心和谐的生活在一起,一起住,财产共有。
总之,这样既满足到朝廷征税派役的需求,又照顾到大家的生活传统习惯。
罗成家现在就两代人。
“你不是收了义子义女吗”杜如晦道。
之前罗成收了阚棱四人,也给他们上了户籍,谁料到这也成了分家的理由了。
“其实也不影响你们什么,就是在这里分籍另立几个户头,然后你们想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不受影响。”
“要说影响,顶多就是一年多交点义仓钱而已。”
官员不必交租纳调服役,但是义仓粮却是王公以下,都要缴纳的。甚至连那些孤寡残疾,也一样得交。
这种义仓粮,其实就是近代地税的雏形了。
身为官员,罗成当然无法拒绝杜如晦的这个要求,说来,确实也没多少钱。毕竟,他现在也是拥有良田千顷的大户官僚了。
于是第二天。
罗成一家子便到户司办理分籍立户。
本来说罗成带四个义子女分出去就行,后来想想,干脆就分户吧。
按隋朝的分家法,分家有三种分法,第一是出分,也就是父母还在,留幼子与父母一起生活外,其余儿子都分出去另立户头,将来呢,父母留下的财产都由老小继承,父母在时也由幼子负责赡养。
还有一种分家法,则叫生分,父母还在,所有子女全都分家出去,父母由诸子轮流赡养,将来父母去世,财产诸兄弟平分。
最后一种分法,就是父母在世的时候不分家,等父母老了或临终前,提前交待身后事,把家里财产等做好分割,等去世后诸子照此分割,这种叫预分。
不管哪种分法,分家都必须有主持人、见证人、保人等,分家的父子等都要签名按手印,甚至可以请官府派官吏进行公正。
立下的分家文书,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后谁敢不承认,要多分要闹事,衙门就可以抓人处罚。
“干脆你们兄弟一人立一个户头吧。”
第183章杞人忧天
老爹直接发话,“老大老二,年后可以自己盖个院子搬出去住,老四年后成亲了,也可以另盖个院子分出去住,老三老五老六,等你们娶亲后也可这样办。”
“至于家里财产,分出去的我一人给一百贯,田一百亩,就这样,也省的分来分去麻烦。”
老爹是个很干脆爽快的人,本来复杂的分家之事,到他手里倒是简单多了。
先分户,然后成了家的儿子就另起屋过日子,至于钱财这些,一人给一百亩地和一百贯钱。
老大继祖和老二承宗对此倒没意见,家里以前穷,也没什么家当,现在有的也是今年刚起来后才攒下来的,说起来这点家当还都是小五小六老三老四他们的功劳,他们能分一百亩地一百贯钱,那当然没意见。
“大哥二哥年后盖新院子的钱,由我来出吧。”罗成道。
老爹道,“家里出也是一样的,不过你要是真有这心,也好,都是一母同胎的亲兄弟,随你了。”
小六于是道,“那我给大哥和二哥各买两头牛耕地。”
继祖和承宗不由的感动道,“谢谢五弟和六弟。”
“谢啥,都自家兄弟。”
说定之后,二姐夫王子明亲自帮他们办理登记。
一番手续之后,罗成一家子于是便从一户分成了七户人家,罗成的户头上,户主是他自己,然后还有阚棱、王雄诞、西门君仪、王慧娘四个义子义女,人倒还是满多的。
而大哥二哥,每人户头上便只有自己夫妻两人。
老三老四老六,户头上更是只有自己一人。
老爹户头上,则还留有他们老夫妻俩和一个小女儿。
分好户,罗成便顺便把义仓钱给交了。
杜如晦交待的,罗成他们七家,都被他定了个上上户。毕竟就算分家,每户名下都有一百多亩地,有房有牛的,确实算的上县里的上上户了。
户分九等,这个等级很重要,几年一定等,定等之后,以后很多税捐等都是按这个等级来纳粮交钱的。
比如义仓粮,上上户便要出粟五石,另外还要按亩征粮,每亩纳粮二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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