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著作等身小亢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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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洗漱完毕,李亢敲响了隔壁的门,洪归雁早就起床了,虽然在这里没条件打扮可也收拾的整整齐齐,比昨天看起来又漂亮多了。
“几点了?”李亢问道,洪归雁打开电视调到新闻频道,右上角显示了现在时间:“十点半了。”
“走吧,去吃点东西。”
滇省的米线依然美味,李亢一大碗下肚整个人都充满能量。
轻车熟路的去市场找到大金链子,今天不用他扮货主,一群老缅正围着另一名美艳型的主播,争先恐后的往她面前递着各式翡翠制上的符文变成铅字李亢还是很满足的,毕竟这只是一本没什么水平的扑街书。
车缓缓的启动了,李亢也翻开手中书页,细细摩挲了十多秒后才开始阅读。
这是他大一时候写的,现在已经毕业一年多了,这差不多是自己五年前的作品。
现在再看,就跟不是自己写的似的。
真是一篇垃圾网文。
辞不达意,结构松散,文笔稀烂。
这是李亢看完前三章时的感受。
但是在最初的嫌弃感过后,李亢发现自己居然沉下心看进去了,这书貌似还不错哎。
就是作者太嫩了点,李亢一点也没客气的嫌弃着五年前的自己。
嫩是嫩了点,但是心思纯良。李亢也在下意识的为曾经的自己开脱,却在这时蓦然发现经历了这五年时间,自己的心不说是黑的,但是却已经变灰。
果然大学是半个社会,四年大学生涯,一年多的社会经验,李亢现在只能在自己的书里看到曾经的纯真。
想到杜溪,想到……李亢觉得杜溪及时抽身离开对自己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若非自己没有女朋友,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拼命码着千十冲量文,他怎么赚钱?
即便是赚到钱了,恐怕也不够杜溪花的。
若是没有那每月寄回孤儿院的几千块钱勉强缓解困境,那段日子院长真不知道得苦成什么样。
恐怕会把她自己逼的头发全白。</tent>
催更大魔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