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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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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那些景象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恶心,细节我没法说。”

你就光盯着奴隶贸易去了

李奇叹气,不过想到她的出身,加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收集情报的指令很模糊,缇娜自然会去关注她在意的事情。

告死女士的神职,是怎么跟你这性子凑到一起的呢

李奇沉吟着,小龙女把那本源初之神送来了,书上有关于告死女士的简要记述。

这位神祇非常古怪,每当某个地区有灾难降临,或者某人有血光之灾的时候,她就会以乌鸦的形态出现。久而久之,她成了死亡之兆,人们只要看到她化身的奇异乌鸦,就会无比恐惧。

告死女士只存在于纪元之前,也就是所谓的“黑暗时代”,离现在已经几万年了。她虽然被称为初代死神,却没有掌握诸如“亡者”之类属于死神的核心神职,进入纪元之后就销声匿迹,应该被后来的死神取代或者吸收了。

跟告死神殿里,镰刀黑影念叨的话凑在一起,李奇觉得,告死女士的神职,跟脚可能并不是“死亡”,而是“宣告死亡”。

那么“宣告死亡”,跟缇娜的敏感词“尖耳朵”,又有什么关联呢

“万物归终”

“诸灵皆有一死”

“死亡的恐惧”

“甘美的食粮”

李奇正想着,缇娜忽然停下了。

前方有个推着车的农夫,正呆呆的看着缇娜,表情异常丰富。

李奇打量了几眼,才记起这是谁。

捞尸人兼渔夫,圆钩霍尔。

神殿落成时,此人是第一批被感召的虔信徒,李奇和塔伦斯都对他抱有厚望,觉得他有成为神职者的潜质。

没想到他在值守捞尸人岗位的时候,故癖萌发,对还是漂尸状态的缇娜下手,结果被缇娜割了命根子。

以塔伦斯的能力,细心治疗的话,还有很大希望把命根子接回去。可老头对这家伙失望透顶,只治了伤口就不理会了。之后也开革了他的编外学徒身份,跟那些农夫一起,丢到农场里劳动改造。

当然,不管是李奇还是塔伦斯,都不指望能改造出个什么结果。

现在看他还是老老实实干着活,李奇原本的厌恶也消解了不少,再生起隐隐的同情。

干什么不好,非要干那种变态的事情。不知道做那种事情的人,比抢劫、偷盗、强x之类的罪犯更让人鄙夷吗

圆钩这时候回过了神,噗通跪在地上,把头磕得砰砰作响,就是不吱声。

或许他觉得,本人出现在缇娜和李奇的视线里,就是无比深重的罪孽了吧。

李奇转头看缇娜,半精灵少女显得彷徨无措。

眼见缇娜的身影开始虚化,李奇一把拉住:“别逃”

“如果你还当他是救命恩人,为什么要跑掉如果当他是伤害你的仇人,更没理由逃避。觉得亏欠他什么,那该去道歉,然后想办法补偿。”

李奇拍拍她的肩膀,温和的说:“总之,你没理由躲着他。”

半精灵少女沉默了片刻,微微点头,很辛苦的迈着步子,挪到圆钩身前。

她结结巴巴的说:“呐,别磕了,之前、之前那些事情你、你也付出代价了,没理由还向我磕头。”

圆钩楞了一下,忽然呜呜哭出了声。

第49章四十九第二条教义

圆钩怎么也没想到,今天会遇到每晚都让他做噩梦的身影。

他觉得,那天如果自己被她一刀杀了的话,或许会更好一些。

可他总是有些不甘心,为什么、为什么呢

从小到大,他都想着做好人,想做正常人的。

父亲去世的时候,呢喃着后悔干了捞尸人这一行,握住圆钩的手,叮嘱他搬到其他地方,不要继承父业。

那时候他答应了,埋葬了父亲后,他发现自己连搬家的本钱都没有。

而且,就算搬了家,会有区别吗

一身的鱼臭,或许会有人不嫌弃,可混得熟了,知道了自己的过往,还会跟他来往

自从跟着父亲从河里捞起了第一具尸体后,他就明白为什么没有同龄人愿意跟他一起玩了。

对其他人来说,就算自己在河里搓得再干净,再涂了多少草香,都遮掩不住身上的臭味。

而且还是尸臭,比鱼臭恶心无数倍的味道,虽然对他来说,二者并没有什么区别。

“捞尸人的儿子”、“捞尸人”,这样的身份就带着这样的臭味,就算剥掉他的皮,尸臭味也洗不掉。

小时候在镇口被人打了一顿,那之后他再不敢靠近镇子半步。做买卖都是跟人隔得老远的,愿意接近他的商人和教会的收尸人,也都戴着口罩,像接触麻风病人似的,恨不得转瞬就把事情搞定。

这些事情,习惯了其实也没什么,而且日子也不总是如此的。

从尸体上扒下来的衣物、钱物、首饰,已经不是意外之财,而是稳定收入。跟泥腿子甚至镇子里的很多人比,他也不算是穷人了。

偶尔跑到北面其他镇子,甚至更北的康拉德城里,跟人喝喝酒、聊聊天,也能排解心中的郁气。

不过外面的人见识也广,被揭穿身份不是第一次了,每一次都像是灵魂放到锅子里煮。最初没太大感觉,越到后面,痛苦越撕心裂肺,最后就像被煮烂的鱼,麻木了。

关键不在于鼻子闻到的臭味,而是别人看他的目光,就像是看尸鬼一样的怪物。

找不到老婆,用用死人,碍着你们谁了

我不是变态,可大家都当我是变态,既然都这么看自己了,为什么还要束缚自己呢

偶尔圆钩也会这么想,但他清楚,那不过是安慰自己。

每次做完那事,获得了一丝丝快感后,他又恶心得想把自己那玩意割掉。

每晚他都睡不安稳,总怕会有恶鬼来找他,掐断他的脖子,掏走他的心脏。

两个月前,在尸体上发现了藏宝图和一些钱,他很兴奋,决定去做冒险者,去开始新的人生。

到了镇上,他没抵抗住酒香的诱惑,喝得一塌糊涂,然后被抓了回来。

当小圣女的圣光笼罩着他的身体时,那些被尸臭遮掩得早已忘记的心痛,又跟着过往的记忆,一幕幕清晰的翻滚出来。

他想做个好人,想做个正常人,想跟大家在一起,想让大家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开心,因为自己的付出而称赞

没错,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他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前进的方向,成天就在教会的工地里忙碌,每一颗汗水落到工地上,他心里就充实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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