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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信”,罗恍知道,老熊在这个时候,已经没必要再说假话了,所以他才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相信。
“呵呵”,老熊摇了摇头,道,“说这些都已经没用了,带走我之前,让我先说个故事吧。”
对于他最后的请求,王宋和罗恍自然是点头同意,也非常的好奇,老熊究竟是为什么才走到了今天的这一步。
原来,老熊的第一次作案,真的并不是想将古玩拿去贩卖,而是想自己收藏。
那次他亲手修补了一件汝窑的白瓶,非常的喜欢,喜欢到他夜不能寐的地步。
不过瓷器是国家的东西。他自然是不可能据为己有,不过他实在太喜欢太喜欢了。所以才找了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找他一个制瓷的高手朋友。按照原来的比例仿造了一个。
不过赝品就是赝品,不管仿的再像,也是赝品,所以老熊在把玩了没多久后,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在一次外派古玩的机会中,他得知了那件汝窑白瓶会经过他的手,而且随行的人只有三人,一位库管和两位士兵,但都会在驾驶室中。只有他一人在车厢。
所以,他的脑海中便萌生了一个要将其偷梁换柱的想法,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最终理智被完全压制,老熊走出了犯罪路上的第一步,并且获得了成功,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得手之后,老熊非常的惊慌,本想就此放手,不再做诸如此类的事情。
可人的是得不到满足的。等第一次作案的负罪感完全消散之后,老熊又开始了他的第二次作案。
可那样特派的机会并不是随时都能遇见,所以老熊想了一个卑鄙的方法,那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办法。
用汝窑瓷器被他调换的事情来做威胁。让那两位士兵和一位库管不敢声张,怕丢掉工作或摊上责任。
然后再给予大笔的金钱诱惑,让那两位士兵和库管帮他完成偷梁换柱。将古玩带出。
可是几次过后,老熊就发现。自家的钱已经不够用了,所以他不得不将一件已经被他玩腻了的瓷器拿去贩卖。好继续收买那三人,好获得更多的藏品。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去,直接就让他彻底的走向了一条不归路。
由于他本身也是个藏家,对潘家园里的路数非常的熟悉,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藏品拿到了“黑店”当中。
因为他知道,“黑店”里的东西都会被运到国外,而且并不会再出现在国内,所以他才会选择这里。
第一次交易,虽然藏品的价格被压的很低,但是为了安全着想,老熊还是咬牙选择了交易。
但是几天之后,他就被一群黑衣人给带到了一个仓库中,并且用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他偷换古玩的消息,对他进行威胁。
威胁他定期必须拿一个物件到黑店中进行交换,不然就将这个消息捅到警方去。
惊恐的老熊自然选择了妥协,并且按期的带上一个物件到“黑店”中,完成着两人的交易。
不过“黑店”的掌柜也不笨,知道细水长流才是最好,所以每次老熊带来的物件,他也都会给出原本收购的价格给老熊。
就这样,老熊的钱包也逐渐厚实了起来,过着奢华的日子,对于将东西卖到“黑店”也没有了抗拒。
也就一直持续到这个时间,他也幸运的没有被任何人发现过,也一直从事着这件工作。
话到最后,老熊面前已经摆满了一堆烟头,声音也已经有些沙哑,神情也有些萎靡。
看了看王宋和桌上的元青花碗后,老熊戏谑道,“你还真是我的命中克星啊,那仿品就是我和你结怨后第二天就开始烧制的,没想到也因为那件仿品,让我真正走到了末路。”
“但是我并没有怪你,而是非常的佩服你,因为你无论是眼力,智慧都非常的出众,不愧为楚老的徒弟。”
“谢谢你的称赞,不过做得,就要受得,等待你的结果,我想你也明白了,好走”,王宋叹息一声后,便率先离开了会议室。
不一会,两名民警便压着老熊离开了这里,而王宋和罗恍还有人要抓,所以并没有急着离开。
在抓那位库管的时候,非常的顺利,他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便被两位民警直接制服。
可在抓捕两位士兵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民警们根本就没有权利抓士兵。
不过这点小事自然是难不倒王宋,给自己的表哥白云凡打了个电话后,不一会,这两位士兵的直系上属便匆匆来到。
对王宋点头哈腰一阵后,便当场开始了两人,然后让民警带回去接受调查。
做完这一切后,王宋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中,吃完不知道热了几遍的冷菜冷饭后,才安稳的睡下。
只是再困,王宋也没忘记修炼,丹药流转之后,淬炼了一番身体后,才睡下。
也就在他睡下的同时,整个京北甚至是华夏都出现了动荡,几位参与走私的官员纷纷落马。
而这后面,参与走私的公司也全部被查封,一时之间,整个华夏都掀起了一场关于查走私的风暴。
新的一天,王宋还是正常的来到了修复场地,但是罗恍和老熊却没有出现。
昨天王宋和罗恍带着民警出现,然后将老熊带走的事情,众人都看的是一清二楚,所以时不时的有人会过来问问王宋。
但当他们询问老熊和罗恍去哪了,王宋总是会笑着摇摇头,因为这件事情不知道才是最好的。
随后的几天,王宋的日子也再回到了正轨,每天三点一线的在家,路上,博物馆奔跑着,虽然很无趣,但王宋却感觉很充实。
在最后的一天,众人修补完这一批古玩当中的最后一件瓷器后,都陷入了狂欢中。
而且罗恍也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由于大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他决定自己出钱,请大家一起去吃顿大餐。
他的这个提议,自然是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肯定,也同时的欢呼了起来。
一群人在罗恍的代领下,浩浩荡荡的杀向了一个还算不错的酒店,在罗恍一句酒随便喝的话下,众人再次欢呼。
只是众人一致将敬酒目标放到了王宋的身上,因为这些天来,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受到过王宋的帮助,而且对这个年龄比自己小很多的男孩,充满了好奇和敬意。
王宋自然是来者不拒,因为他前两天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可以用罡气将酒从指尖逼出,至此千杯不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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