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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很牛的样子。”
林立催促道:“甭管我能不能领悟吧,你先传给我再说。随着参悟,不断的让我领悟的金文吞噬,一点点提升我功法的品级。”
林凌眉毛一挑,“见到帝级功法,你还想着别的帝级功法面前不迷失,仍旧选择你的那半吊子功法,好样的你听好了。东三南二北一西四,此大数之祖而中央五焉。雷霆行天地之中气,故曰五雷。五雷正法即是雷法。正心诚意、神气冲和,故道即法也,法即道也。天将守律,地祗卫门,元神用事,灵光常存,要以命风雷,可以斡旋造化。法中之要,非专干符,非泥于咒,先以我之正气,合将之灵”
林立认真的听着,这篇“神霄雷法”竟然足足三万五千字,并且听起来玄奥无比,每一句话又能分出许多内容来,即使林立,也立刻听得头大。难怪,林凌说自己只领悟了三层,林立未必比的过他。
呼
林立深深吐出一口气,时间已经到了上午,过去了两个时辰。他睁开眼睛,林凌早已不在殿中。
“两个时辰,说领悟出了什么内容那是自大,我连功法的千分之一都没有领悟啊。”
林立感叹着,“这神霄雷法真是博大精深,似乎涉及到了虚无缥缈的天地规则。我听说,破碎境强者就是通晓天地,才能打破虚空,超出升天。也只有真正宝贵的功法,才会涉及到那个层面。算了,我还是慢慢参悟吧,现在就祭出金文,看看能不能吸收几个字体。”
“混沌修元功”的金文,一路吸收许多功法成长起来,现在足足有一万字。不过字体明暗不定,有的字体金光四射,大放光明,而有的字体就昏暗。显然是吸收驳杂,有些良莠不齐了。
比如“金、木、水、火、土,切割、生机、柔、火爆、浑厚”,这些字体就亮一些,似乎是骨架,而其他的字体就暗淡许多,甚至有滥竽充数的字体。
林立脑海中,有两篇功文,一篇就是金光参差不齐的“混沌修元功”,一篇是刚刚得到的“神霄雷法”,不过后者参悟了千分之一,只是背诵记忆的内容,并不是领悟的内容。
“混沌修元功”金文向着“神霄雷法”靠近过去,像妖兽遇到了血食。林立甚至能感受到,金文的那一丝“兴奋”感情。不过,金文还太弱小,彷如小鱼吃大鱼,无从下嘴。
神霄雷法中,林立领悟的那千分之一,只是观察天雷,领悟的一丝锋锐,一丝天地正气。这一丝正气充斥在功法文章中,仿佛一条闪电,四处的游走。当金文靠近过来的时候,闪电似乎受到了挑衅,“咔嚓”一声就劈了过去。
“尼玛,别闯祸啊”
林立担心的大叫,害怕雷电一下把金文给劈的散了。
滋滋滋
金文之上雷丝密布,整篇文章都颤抖起来。甚至有的字体,被雷电排挤了出来。
第六八四章金文进化,龟形鹤背少年
当雷电缓缓散去,一万字的金文竟然只剩下七千字,足足少了三千个字。不过整篇金文的亮度增加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般良莠不齐。整篇金文大放光明。
并且金文中出现了一丝丝的雷电,在不断的游走,金文中除了“金木水火土”五个最亮的字体,也出现了“雷、电”两个亮字,闪烁着紫色的光芒,隐隐有追赶而上的趋势。
一切迹象表明,金文升级了。
“神霄雷法我只领悟了千分之一,可是收获却是极大。现在我的混沌修元功少了许多多走的弯路,直指捷径,更进了一个品级。并且功法中多了雷电的属性,威力也更加强了。”
林立睁开眼睛,极为的满意。金文可谓是他的根本,不能有所闪失的。即使今后得到更高品级的功法,也只会缓缓让金文吸收,断然不会去改修功法的。
他伸手一抓,本命之器的混沌大斧就出现在手中,此时上边密布雷电,不断地淬炼,祛除着其中的杂质,更加的不凡了。
林立满意的点点头,“好吧,我先去看一看这霸天山脉,等回来后,就利用霸天门留下的资源,祭练一下我的混沌大斧,将其祭练为介于功法手段和法宝之间的存在。这才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
林立走出了大殿。
霸天山并不是一座孤零零的山,而是一座山脉,幅员辽阔,绵延千里。只是最高的主峰叫做“霸天”,是原霸天门的山门所在。
霸天山脉中像其他山一样,也有山村,有靠着山的城镇,有靠山吃山,赖以生存的猎户。
林立就是借着游山玩水的心情,好好遍览一下雄伟的霸天山脉。了解一下山脚下生存人们的生活习性。既然做了这山脉的主人,就要庇护眼皮子低下的百姓,免除这些普通人们遭受妖兽的危害。
普通的山区,由于不通官道,交通不便,人们多生活艰苦。可是山中养了一个大门派,那就不同了,立刻就会繁华起来。围绕一个门派可是能养活数十万人的。
霸天山脉有大城三座,其中以霸天城居首。城镇三十八座,村子无数。
三十八座镇子中以晶米镇,青蔬镇,猎户镇最为大一些。晶米镇供应霸天门的主食,青蔬镇供应蔬菜,猎户镇供应肉身。当然,三个镇子是做方圆数百里的生意,只是晶米、蔬菜、肉食中的精品是供应门派。
林立现在就来到了猎户镇的范围。这个镇子民风彪悍,街上一半都是赤着膀子的壮汉,肩上扛着钢叉,叉子上挑着猎获的妖兽或者山鸡,野猪。
林立行了半天路,在一个简朴的酒馆坐下,准备胡乱对付一下午饭。切了不知道什么妖兽的一斤大腿肉,还有一个大盘子的“五花聚顶”。
这“五花聚顶”名字好听,其实就是大锅炖的妖兽下水,肝花、腰花、肠花,心头花,肺片。切在一块,放了新鲜青菜过油一炒,香气混杂扑鼻而来。
“在门派内,这下水称为杂碎,都是直接扔了,却是想不到别有一番滋味。”
林立靠窗子坐着,看着街上风土人情,倒是有些别样滋味。就像在白川城时,和叶雅逛的那个大块煮肉的酒馆,唯一的差别就是没有美人陪伴。
“我看这位公子器宇不凡,想必都是只食精肉,一定没有吃过这种野兽下水吧公子不知,猎户和佣兵圈子里流传下水下酒,天下我有这句话,意思是用下水下酒,天下的滋味都在其中了。”
一道声音,突然在林立桌边响起。
林立转头去看,这人留着八字胡,身体瘦瘦弱弱,一看就不是那种能靠猎杀妖兽糊口的人。大凡这种人,都是在镇子中做些抄写书信的活计,勉强糊口